发布日期:2024-09-24 22:18 点击次数:110
当下网约车市场看似饱和,实则存在结构性供给不足。有关部门要综合考虑地域市场差异,建立动态的网约车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实现市场规模的动态平衡和运力资源的有效分配,使供需更好衔接,形成良性循环。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4年8月3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13名。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中期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经2024年6月28日举行的2023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24年7月1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了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3.064元(含税),共计分派股息约人民币1,092.03亿元。本行董事会建议派发2024年度中期普通股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人民币1.434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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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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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概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本行所属子公司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3.1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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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3.2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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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年化比率。
(1)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总资产余额的平均数。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
(4)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
(5)净利润除以期初及期末风险加权资产的平均数。
(6)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
(7)不良贷款余额除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8)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余额。
(9)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10)2024年6月末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算。2023年比较期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4.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进行配股,无内部职工股,未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行未发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第二章第九节的规定需予以披露的公司债券,无在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上述公司债券。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13,766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中,H股股东106,884户,A股股东506,882户。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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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4年6月30日的股东名册。
(2)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本行前10名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5)根据本行发布的日期为2023年10月11日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自增持之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本行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行A股股份286,807,989股,约占本行总股本的0.08%。
(6)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期末持股数量中包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行的H股。
(7)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2019年12月,财政部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有资本划转账户A股12,331,645,186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有关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本次划转股份,自股份划转到账之日起,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报告期末,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还持有本行H股6,768,316,181股,A股和H股共计19,099,961,367股,占本行全部普通股股份比重的5.36%。
(8)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代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公司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合计数(沪股通股票)。
(9)“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11月22日证监基金字[2004]196号文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3月23日证监许可[2012]392号文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1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62号文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没有变化。
优先股相关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1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1”股东数量为30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2”股东数量为40户。
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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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2024年6月30日的在册境外优先股股东情况。
(2)上述境外优先股的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工行优1”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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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4年6月30日的“工行优1”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工行优1”的股份数量占“工行优1”的股份总数(即4.5亿股)的比例。
“工行优2”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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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4年6月30日的“工行优2”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工行优2”的股份数量占“工行优2”的股份总数(即7.0亿股)的比例。
5.重要事项
5.1经营情况概览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本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金融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接受中央巡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党建引领,加快推进智能化风控、现代化布局、数字化动能、多元化结构、生态化基础“五化”转型,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在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中有效发挥主力军、压舱石作用,主要经营指标稳健运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上半年,集团各经营板块协同发力,资产、资本、资金动态平衡,“强优大”核心指标保持稳健,展现出较强的经营韧性。实现营业收入4,204.99亿元,净利润1,712.96亿元,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和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分别是0.75%和9.53%,计划首次实施中期现金分红511.09亿元,分红比例30.0%。发行国内首单TLAC非资本债券,资本充足率19.16%;不良贷款率1.35%,较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18.43%,上升4.46个百分点,全口径拨备余额9,542.37亿元,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增强。
资产保持稳定增长,服务实体质效持续提升。突出主责主业,靠前对接落实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统筹用好投融资总量和结构、增量和存量,更加精准有效地满足实体经济金融需求。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增加1.74万亿元,增长7.1%;人民币债券投资增加1.09万亿元,境内主承销债券7,695.33亿元,均保持市场领先。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投向制造业贷款增长13.0%,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增长14.7%,绿色贷款增长13.7%,普惠贷款增长21.5%,均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加强对“两重”“两新”“三大工程”等领域服务,积极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有力支持保交房。着力促消费、扩内需,个人消费贷、经营贷和卡透支合计增加3,040.14亿元。支付便利化和适老化服务水平显著增强,“您身边的银行、可信赖的银行”品牌价值持续提升。
安全防线扎紧扎牢,各类风险总体可控。坚持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统筹发展和安全,遵循“主动防、智能控、全面管”路径,深化“五个一本账”管理,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继续开展资产质量攻坚,更多运用投行思维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带动资产质量整体保持稳定。完善集团风险内控体制机制,扩大风险官配备,“三道防线”耦合力不断增强。加快企业级智能风控平台建设,强化集团网络安全统筹管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控源头、治隐患、防汛情,业务保持连续平稳运营,有效保障客户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改革转型提速加力,高质量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坚持守正创新,深入实施集团发展规划,促进长板更长、短板补齐、底板更牢、新板更多。深化GBC+基础性工程,全面落地“分田到户、按户考核”机制,全行对公、个人和普惠客户数分别增加78.8万户、893.2万户和46.3万户。推出银行业首份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方案,完善产业基金客户管理体系,金融合作生态内涵不断丰富。分层分类跟踪分析客户资金流向,推进负债降成本、优结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2.39万亿元,增加5,570.10亿元,稳定性显著提升;个人金融资产余额(AUM)21.77万亿元。依托全球金融服务网络,积极服务人民币国际化,上半年跨境人民币业务量4.75万亿元。“数字工行”(D-ICBC)建设持续推进,发布手机银行9.0版本,深化千亿级大模型技术建设与赋能,已在金融市场、信贷风控、网络金融等领域数十个业务场景落地应用,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培育。
5.2展望
今年以来,全球经济复苏趋势分化,全球主要经济体的通胀整体向合意水平回归,但通胀压力依然较大,叠加“大选年”的政策影响,主要央行的降息步伐开始分化,全球金融环境不确定性持续。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延续回升向好态势,宏观政策效应持续释放,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培育,为我国金融业提供良好的经营发展基础。
下半年,本行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战略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锚定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现代金融机构的目标,巩固“扬长补短固本强基”战略布局,不断拉长长板、补齐短板、加固底板、锻造新板,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守牢安全底线,提升发展质效,全面提升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
本行将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建设强大机构的领头雁、做专主责主业的标杆行发展定位,全面推进“五化”转型,加强智能化风控,完善现代化布局,增强数字化动能,健全多元化结构,夯实生态化基础。围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做专制造业金融等主责主业,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打造工行特色金融基础设施,形成新的比较优势,不断做优做强,实现质的有效提升、量的合理增长、险的精准防控、规的严格恪守,以高效能改革支撑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为国家、股东、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回报。
6.发布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半年度报告亦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中期报告将适时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刊载并寄发予H股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林
2024年8月30日
(“两重”指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两新”指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三大工程”指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五个一本账”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指总行分行、境内境外、表内表外、线上线下、商行投行附属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分田到户、按户考核”指完善全量客户维护体系,进一步明确管户“责任田”,促进提升服务质效。)
图片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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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2名,委托出席1名,黄力监事委托张杰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鉴于本行监事长空缺,监事会成员共同推举张杰监事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4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行2024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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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8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13名。高级管理层成员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廖林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4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2024半年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提名王景武先生连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继续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景武先生因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本行董事会王景武先生的执行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连选连任。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简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提名王景武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执行董事;并同意待股东大会批准其连任执行董事后,继续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王景武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事宜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其执行董事新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王景武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一。
截至本公告日,王景武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除本公告所披露外,王景武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行股票。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行董事会提名王景武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执行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王景武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执行董事,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名陈关亭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董事会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审议,董事会决定提名陈关亭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关亭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其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陈关亭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除本公告所披露外,陈关亭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行股票。
陈关亭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请见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请见附件四,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请见附件五。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行董事会提名陈关亭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陈关亭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钟蔓桃女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任职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为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正常运作,董事会审议批准由钟蔓桃女士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以上任职自钟蔓桃女士的非执行董事任职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并经本行公告后生效。
六、关于审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4年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4年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本行另行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本行另行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九、关于“工行优2”和境外美元优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于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派发境内优先股“工行优2”股息,票面股息率为4.2%(含税),派发股息29.4亿元人民币。
本行于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派发境外美元优先股股息,初始股息率为3.58%(不含税),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10%,派发股息约1.1536亿美元,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1.0382亿美元,代扣代缴所得税约0.1154亿美元。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上述优先股股息分配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十、关于召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具体事项请见本行另行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一、王景武先生简历
二、陈关亭先生简历
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五、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王景武先生简历
王景武,男,中国国籍,1966年4月出生。
王景武先生自2021年9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兼任首席风险官,2020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1985年8月加入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1月起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监管专员(副局级),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局长,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局长,广州分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
王景武先生获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
附件二:
陈关亭先生简历
陈关亭,男,中国国籍,1963年3月出生。
陈关亭先生目前担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研究生导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智审计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研究院研究员。兼任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商业会计学会智能会计分会副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化委员会委员。陈关亭先生曾任山东省审计厅助理审计师、审计师和高级审计师。
陈关亭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
附件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关亭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三类资格之一。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四: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陈关亭,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三类资格之一。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关亭
附件五: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
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关亭先生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本委员会认为陈关亭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本委员会同意陈关亭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中国工商银行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普通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434元(含税)。
●本行拟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24年度中期股息。A股派息日为2025年1月7日,H股派息日为2025年1月24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阅,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704.67亿元。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本行拟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24年度中期股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A股及H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6日,A股派息日为2025年1月7日,H股派息日为2025年1月24日。本行所派普通股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港币折算汇率为本行审议批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本次现金红利以356,406,257,089普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1.434元(含税),向普通股现金派息总额共计人民币511.09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行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行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
本行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398证券简称:工商银行公告编号:临2024-04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0日14点5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
至2024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选举陈关亭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本行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的情况,请参见本行分别于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关于本行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的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24年8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
(二)特别决议议案:第5项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4、5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行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出席条件的本行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二)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4年9月14日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见附件2)送达本行。本行股东可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回复送达本行。
(四)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14点至14点50分,14点50分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五)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邮编:10014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士光、韩枫
电话:010-81011187
传真:010-66106139
电子邮箱:shareholders@icbc.com.cn
(二)本次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请将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24年9月19日14点50分前以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在出席会议时需出具原件。
4.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
■
注:1.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上述回复在填妥及签署后,请于2024年9月14日或之前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行。
股票代码:601398开股票配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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